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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hibition

承接个展或者群展的委托,举办场地日本全国范围内的公立美术馆、博物馆。

委托流程

1️⃣ 签署协议

  • 与艺术家签订《展览举办委托协议》,明确主办方与艺术家的责任范围与费用分担。

2️⃣ 资料准备

  • 艺术家履历、艺术活动说明、过往展览记录(中/日文)。

  • 作品清单(含图像、尺寸、材质、年份、数量要求)。

  • 展览主题构想与艺术家希望达成的展示效果。

  • 作品版权与展览使用授权文件(如需)。

  • 💡 我们负责整理与翻译资料,形成正式的展览企划书。

3️⃣ 场馆匹配与申请

  • 根据艺术家作品种类、数量、规模及预算,筛选合适的美术馆/博物馆展厅。

  • 以主办方身份提出展览申请,与场馆确认档期、使用条件、费用及技术需求。

  • 必要时组织与馆方的沟通会议,调整展览方案,直至场地确认。

4️⃣ 确定场地

  • 策划展览主题、空间设计、作品陈列方案、展览文案。

  • 与美术馆/博物馆签订正式场地使用合同(主办方为签约方)。

  • 确定布展方案、运输与保险计划、相关法律手续。

5️⃣ 展览实施

  • 布展:负责作品运输、保险、安装与灯光。

  • 宣传:设计并印刷展览海报/画册,撰写中日文新闻稿,协调媒体采访。

  • 活动:组织开幕典礼、艺术家讲座、公众导览等。

  • 现场:安排接待人员、摄影摄像、展览期间的日常管理。

6️⃣ 展览结束

  • 负责拆展与作品安全返还。

  • 整理展览影像、观众反馈、媒体报道。

  • 根据艺术家需要,协助出版展览图录或申请巡展。(自有出版社,付费出版)

📌 角色定位说明

 

  • 我们是 展览的主办方(Organizer),不是中介或代理。

  • 艺术家委托我们 → 我们以主办方名义 → 在日本美术馆/博物馆举办展览。

  • 艺术家是“参展人”,我们是“主办人”,这点在所有文件和对外宣传中都将体现。

关东

【関東地区】
(东京、神奈川、千叶等)

关西

【関西地区】
(京都、大阪、兵庫、滋賀、奈良 等)

北路

【中部・北陸地区】
(石川、愛知、岐阜 等)

四国

【中国・四国地区】

九州

【九州地区】

东北

【東北地区】

北海道

【北海道地区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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